本报汉中讯(通讯员 田彦新 蔺宏)为防范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汉中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汉中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的意见》和《汉中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施办法》,于2021年8月4日印发之日正式实施。
汉中市委、市政府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在南郑区开展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基础上,构建了“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镇为主体、源头严控”的早发现快制止、严执法的共同责任机制。
据悉,该《意见》和《实施办法》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细化到与耕地区域更近、管护更便捷的镇、村两级,并对镇(办)、村(社区)的耕地保护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填补了镇(办)耕地保护机制规定和过错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为基层更加直接有效地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