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在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制定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立足基层科技创新和技术需求,由市科技局按照规定程序,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创新创业、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负责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宏观指导、人员选派、考核管理等工作。
农业科技特派员负责开展技术示范推广,针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地方产业新技术普及率及创新水平。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及时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同时,农业科技特派员还将组织农民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各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当地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