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农牧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31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7.8%,高于全国7.6%的平均水平,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将达到9%。
增加农牧民收入,意义十分重大,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青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牧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扩大农畜产品销售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疫情恢复市场和消费低迷的情况下,确保了农牧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同时,积极落实牛羊出栏政策,增加收购网点,确保了农牧民群众便利销售、顺畅销售,卖得出、卖得好,前三季度农牧民人均经营性收入达到2709元。
此外,抓好项目建设拓岗增收,指导各地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以及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灵活就业,让农民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赚,前三季度全省农牧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4381元。发放草原补奖资金、耕地地力补贴等补贴类资金37.25亿元。